(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0日電)金管會要求純網銀董 事、監察人派任須適用「金金分離」原則,傳出有銀行 股東反彈,揚言撤資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,純 網銀董、監派任須遵守推定無利益衝突、有利益衝突、 推定有利益衝突3大原則。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主持中秋節前 例行記者會表示,針對純網銀董事、監察人派任問題, 要回歸到「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 行事項準則」的規定,經過討論後,頒布派任須遵守3 大原則。
首先,「推定無利益衝突」定義,包含外國銀行( 集團在台灣無銀行據點)的負責人,像是樂天集團在台 灣沒有營業據點,因此樂天銀行若要派負責人來台兼任 純網銀董事、監察人,是可以被允許的。
另外還有台灣的銀行及外國銀行的非業務部門經理 人,如法遵、資安、財務部門的經理人;非屬金控旗下 的銀行,其轉投資的銀行以外金融事業的負責人;金控 公司負責人,如富邦、中信、兆豐、凱基與新光,以及 金控公司轉投資的銀行以外金融事業的負責人等情況, 都可以兼任純網銀董事、監察人。
其次,「有利益衝突」定義,包括台灣的銀行及外 國銀行(集團在台灣有銀行據點)董事長、總經理,如 兆豐銀行就不能派出銀行負責人擔任董事或是監察人。
此外,台灣的銀行及外國銀行辦理與轉投資純網銀 所營業務相同的業務部門經理人,均不得兼任純網銀董 事長、總經理,必須專任,且董事長也不可兼任總經理 。
最後,「推定有利益衝突」定義,包括台灣的銀行 董、監事,及本國銀行辦理與轉投資純網銀所營業務不 同的業務部門經理人。
顧立雄說,除非業者可以向金管會舉證說明不具利 益衝突,並出具聲明。舉例來說,如果純網銀不發信用 卡,銀行就可以派信用卡經理人,並舉證說明不具利益 衝突,金管會就會針對個案審酌。
針對媒體提問,外傳將來銀行的股東兆豐一定要派 銀行的經理人,不派金控的人,可能就會違反原則,是 否無法接受,顧立雄則表示,「我的表情就如你所說, 無法接受。」
至於是否不樂見股東撤資,顧立雄也強調,沒有收 到消息無從評論,不過,他也說若要換大股東,要金管 會同意。
顧立雄表示,純網銀通過設立許可,希望他們未來 都可以順利走下去,但業者有什麼樣的考量,金管會會 予以尊重,並盡快找純網銀設立團隊與股東來溝通討論 。
金管會7月30日核准3家純網銀申設,分別為中華電 信與兆豐銀領軍的將來商業銀行、台灣連線金融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與北富銀投資的LINE Bank連線商業銀行及 國票金與日本樂天集團所組成的樂天國際商業銀行,預 計在2020年正式開業。(編輯:趙蔚蘭)10809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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